2009年5月19日星期二

谢谢。。。

小谦,在此衷心的感谢那群日日夜夜,
风雨不改与尽忠职守在维护我们国家安宁的皇家警察!
他们不但责任心强,而且也非常乐于助人,
无时无刻的在帮助我们国家的驾车人士。。
话说今天中午,家里没煮饭,
只好开车听着离歌到外面去打包我最爱的 “鸡二度饭” 和豆腐花加黑塘。。。

走着走着,前面那辆卡车,我估计它的行驶速度最多也只有 30km/hr。
后面出现了短短的车龙,不耐烦地越过我和前面那只大象。。
潜意识下,踩下油门,摆摆方向盘,不到五秒就超越了那只大象。。

还在哼着 “没说完温柔 只剩离歌 ~~~”,
面前出现了正在执行任务的皇家警察,设立了路障。。。
一位高大威猛的警察叔叔盯着我的车牌,对着步话机说了些东西,
(可能是 : “ 哈哈,又有大鱼上钓了!”),
随即眼前就出现了一位挺着啤酒肚的警官,
说真的,他不去参选奥林匹克真的是太浪费了。。。
他的速度可以媲美刘翔,还有他那不怕死的跳出来挡在我车前的的勇气,
小弟真的是甘拜下风。

调下镜子,熄掉引擎,警官非常有礼貌的向我问好。
“小弟,您知道您触犯了交通规则吗?请出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。谢谢!”
这刻,才发现原来我这次 “梅开四度”。。。

- 无法出示身份证
- 无法出示驾驶执照
- 超速
- 没有扣上安全带

先听我解释吧。。 那餐馆离我家的距离其实并不远。。。
所以出门前就心想 “哎呀那么近,不必带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啦,应该不会那么幸运遇到警察的啦。”
结果,不知走什么狗屎运,遇上了。。。
至于 “超速”呢,都是托那只大象的洪福。。。

正当我想找个借口向阿 “刘翔” 解释时,他先开了口:
“ 我将会开罚单给你,不过见你那么年轻,应该是初次犯法吧。。。
好吧,我想帮助你,需要我的帮忙吗?”

。。。我就知道警察叔叔会很好心的帮助市民,
起初还想拒绝他伸出的援手,
啃下那张罚单,大不了回家挨揍。。。
不过,四项罪名,加起来足以吊销我的驾驶执照还有余。。。
随时还因无法出示身份证而请我吃一星期的咖哩饭。。
再想想下,一旦国家民航局查出我被吊销驾驶执照,
随时冻结那靠它糊口的飞行执照后,
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。。。
算吧,别与自己的前途斗气,毫无尊严的接受他的帮助吧。。。

可能是有年中促销吧,阿 “刘翔” 只收了我区区的十元,说了句
“ 好了啦,见你是学生,算吧,我给你一次机会,
以后记得别再触犯交通规矩哦!”,
就当没见过我,还命令我赶快走,别阻碍他执行任务。。。

怎么样?我们国家的皇家警察都有颗乐与助人的心,
随时都想向你伸出援手对吧??
来,让我们一起,衷心的向他们说声 “ Terima Kasih ! " 吧!




(这是那警官扣在胸前的徽章,蛮漂亮的装饰品哦!)




6 条评论:

时间 2009年5月19日 15:19 , Anonymous 匿名 说...

” Saya Anti Rasuah “



” Saya Nanti Rasuah “

只有一字之差。。。

 
时间 2009年5月19日 19:38 , Anonymous 鬼琳精 说...

好一篇文章啊!赞!!

无声的讽刺……

 
时间 2009年5月20日 00:39 , Blogger Paul 说...

那我是否要向在 shamelin 的那位交警索会多给的 20 元呢?
我要告诉他 :I mia kawan ar,dia 4 kesalahan baru bayar RM10. So u kena pulang saya RM20,or not i pigi 'su' u baru tau..orang jual gula RM5,u jual gula RM20..betul tak?? Ok, sekarang macam mana settle??

 
时间 2009年5月20日 12:29 , Anonymous 匿名 说...

小伦, 他应该会回你
“i tak tau i tak tau "..

 
时间 2009年5月20日 22:16 , Anonymous 鬼琳精 说...

天才警察!赞!

 
时间 2009年5月21日 17:15 , Blogger 小廉 说...

哇!真是险象丛生啊!小谦,驾驶时,真要小心一点啊!

 

发表评论

订阅 博文评论 [Atom]

<< 主页

malaysian-bloggers-directory <